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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海口市设施农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常年蔬菜大棚设施,由市蔬菜办负责实施
  1、简易支架大棚:预制钢筋混凝土立柱,以钢丝绳牵拉连接,覆盖塑料薄膜、遮阳网或防虫网等覆盖物,棚内安装喷、滴灌栽培设施。
  2、钢结构支架大棚:整个棚架采用各类钢型材,立柱采用镀锌钢管,与顶部桁架通过组装或焊接相连接,覆盖塑料薄膜、遮阳网或防虫网等覆盖物,棚内安装喷、滴灌栽培设施。
  (二)标准化畜禽养殖场,由市农业局负责实施
  1、农村生态养殖小区:以“六个一”、 “五统一”模式,建设畜禽生态养殖小区,重点建设生猪主产业、文昌鸡和黑山羊等地方特色优势产业。生猪养殖小区:要求年出栏3000头以上;文昌鸡养殖小区:年出栏10万只以上;黑山羊养殖小区:年出栏1000只以上;其他如咸水鸭、绿头鸭等养殖小区视具体情况核定。
  2、规模养殖场:年出栏肥猪10000头以上;文昌鸡等禽类养殖场年出栏50万只以上。
  3、良种场:种猪存栏300头以上;种鸡存栏10万套以上;黑山羊存栏1000只以上。
  (三)大中型沼气工程和沼气物业管理,由市农业局负责实施
  大中型沼气工程主要建设300m以上厌氧池,配套建设贮气水封池、沼液池和输气系统工程以及其它配套设备。沼气物业管理包括建立镇、村级农村沼气服务站,主要配备电脑、沼气检测仪器、沼液酸碱仪、稻秆揉搓机、潜污破碎出料机、维修工具、沼液输送车、摩托车、电话安装及沼气配件专柜等。
  (四)田头冷库,由市农业局负责实施
  对琼山区生态循环农业产业带和美兰区畜禽标准化养殖产业带内的农产品产后冷藏保鲜库的建设优先安排扶持。
  (五)田头农资商品供应中心,由市供销社负责实施
  1、在1000-2000亩大型农业基地和田洋,供应中心建设规模为50平方米。其中一间标准为35平方米左右,主要储存40-80吨化肥及中小农机具(含农用薄膜);另一间标准为15平方米左右,主要储存农药及相关喷洒配件。
  2、在2000亩以上大型农业基地和田洋,供应中心建设规模为100平方米。其中一间标准为70平方米左右,主要储存100吨以上化肥及中小农机具(含农用薄膜);另一间标准为30平方米左右,主要储存农药及相关喷洒配件。
  (六)配套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分别由市农业局、市蔬菜办负责实施
  “猪-沼-果菜”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配套建设农业投入品专用库房(砖混或钢结构)30m2以上,植保员专用工作室和产品质量专用检测室(砖混或钢结构)各10m2以上,砖混结构沼液贮存池100m3以上。建立完整的田间生产记录档案、农业投入品入库使用登记管理和质量可追溯制度,配备台式电脑一部,实现管理电子化和办公无纸化,配备PR2000A型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一部,实行有关检测标准和制度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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