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旅游业,使之成为我市新型支柱产业。
(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增加农民收入。采取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和县域经济;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提高农民致富能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等措施,重点支持娄烦库区2.5万移民安置,改造汾河两岸中低产田40万亩,到2010年解决50万农村人口饮水困难。
2.着力帮助贫困地区新上一批产业发展项目,大力发展农业化、农产品加工业和资源加工业及工业制造业,增强“造血功能”和自我发展后劲,加快落后地区、山区脱贫致富步伐。
(六)促进科技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完善科技基础设施,加快科技信息网、科技数据库等重点工程建设,搭建社会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科技创新提供支撑;发挥科技在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节约能源资源、农业综合实力提高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全面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支持建设一批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重点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
七、政策措施
(一)统筹调配财政建设资金,盘活政府现有优势资源,增强市级政府投资能力
1.对现有财政专项资金来源、数额、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专项资金、预算内投资、各类专项建设资金、统借国外贷款等各类现有政府投资资金在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用途前提下进行整合,统筹安排、集中配置,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
2.引入市场机制,积极探索国有资产变现途径,拓展政府投资资金筹集渠道。深入研究国有资源资产经营办法,努力盘活闲置资源资产,通过特许经营、资产置换、投资补助等方式依法转让产权或经营权,及时收回政府投资及收益,集中用于重大
项目投资。
(二)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理顺各级政府财权事权,健全政府投资决策机制
1.市级政府投资主要用于事关国家安全、政权建设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能够由社会投资建设的项目,尽可能利用社会资金建设。合理划分市级政府与县级政府的财权事权范围。
2.提高政府投资
项目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政府投资项目必须经过科学评估和论证。咨询评估要引入竞争机制,制定合理的竞争规则,特别重大的项目应同时委托多家入选机构进行评估或委托另一入选咨询机构对已经完成的咨询评估报告进行评价。实行专家评议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