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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商务局许昌市参加第十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商务局许昌市参加第十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许政办[2008]1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商务局制定的《许昌市参加第十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许昌市参加第十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工作方案
(市商务局 二○○八年八月十日)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第十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河南省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8〕64号)精神,市政府决定组团参加2008年10月12日-17日在深圳举行的第十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为切实做好参会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利用高交会这个国际性的盛会,充分展示我市改革开放三十来的高新技术最新成果,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推动我市高新技术产品和成果走向世界,加快高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进程。

  二、组织形式

  (一)为加强对我市参会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许昌市参加第十届高交会代表团(以下简称代表团),副市长王登喜任团长,市商务局、财政局、科技局、发改委、企业发展服务局及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代表团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联系电话:2622763),市商务局局长魏金河任办公室主任。

  (二)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组成分团参加。

  三、主要活动

  (一)高交会开幕暨开馆式。10月11日晚在深圳高新技术国际会展中心广场举行。市领导及代表团有关人员参加。

  (二)长三角经济发达省份经贸交流会。10月12日至15日在深圳高交会馆举行(具体时间待定)。市领导、企业代表参加。

  (三)10月12日至16日,高交会项目配对活动,高新技术论坛,展览与交易。市领导、企业代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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