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无线电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德政办发[2008]18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畹町管委,州直有关单位:
现将《德宏州无线电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德宏州无线电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德宏州无线电管理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及重大活动的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保证无线电管理应急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
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及《云南省无线电管理应急预案》、《德宏州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规、制度,制订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述无线电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1.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通信所需无线电频率资源和电磁环境保障;
2.重特大无线电干扰;
3.无线电管制;
4.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应急任务。
(四)工作原则
无线电管理应急工作坚持反应快速、处置高效、减少损失、保障有力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设置
在州政府领导下,设立德宏州无线电管理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州无线电管理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无线电管理应急办公室,根据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二)德宏州无线电管理应急领导小组的组成及职责
德宏州无线电管理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州政府秘书长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德宏军分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州无线电管理处主任担任。成员由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州安全局、州交通局、州广电局、芒市机场、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州护林防火办、武警德宏支队分管领导及各电信运营公司主管领导、相关县市(区)分管领导组成。其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