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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2.4 专家组及职责

  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类别和应急救援任务需要成立。主要职责是:参加应急方案论证和提出救援措施;指导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为应急救援决策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

  2.5 医疗救治组及职责

  医疗救治组组长由市卫生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卫生局、民政局。主要职责是: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工作;及时为事发地提供药品、医疗设备、器械等;提供必要的救治场所,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2.6 消防与抢险组及职责

  组长由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市消防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公安局、消防局、建委、交通局、人防办、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职责是:协调、组织指挥相关救援方案的实施。

  2.7 通信与信息组及职责

  组长由市信息产业局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是:保证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通信畅通;提供必要通信设备;提供网络终端支持;完成非正常情况下的人力通信。

  2.8 公众疏散与警戒治安组及职责

  组长由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公安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通局、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职责是:确定安全可靠避难所,制定疏散方案;组织有关力量对事故现场周围可能受到威胁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撤离和安置;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区域的警戒、交通管制;负责有关事故直接责任人的监控及逃逸人员的追捕。

  2.9 事故调查组及职责

  组长由市安监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总工会、监察局、公安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进行现场勘察、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开展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

  2.10 事态监测与洗消组及职责

  组长由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环保局、消防局、卫生局。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监测,确定危险区域及危害程度;负责事故现场、设备、人员的洗消;制定污染物的处置并监督实施。

  2.11 后勤保障组及职责

  组长由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政府办公厅、财政局、民政局、经委、公安局、工商局、交通局。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救援的物质保障、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保障、社会动员保障,拨付应急资金,保证应急救援后勤供给。

  2.12 新闻组及职责

  组长由市委宣传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市广电局、安监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广电局、安监局。主要职责是:审定新闻发布方案,决定新闻发布内容,负责新闻发布;接受记者采访,做好舆论的引导工作;做好灾后处理、政府行为等信息的发布,调整公共关系,塑造政府形象,消除不利影响;落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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