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北京市朝阳区妇儿医院血库验收合格的批复
(京卫医字〔2008〕218号)
朝阳区卫生局:
你局《关于对朝阳区妇幼保健院等6所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资质进行审批的请示》(朝卫字[2007]305号)收悉。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北京市朝阳区妇儿医院血库管理性文件、血库人员的资质、血库分区及布局、仪器设备等项目进行了实地验收,基本符合《北京市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试行)》的要求,北京市朝阳区妇儿医院可以开展临床供血工作。请北京市朝阳区妇儿医院立即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增加血库业务项目的手续。你局要加强对该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管理,科学合理用血。
通州区中心血站首次向北京市朝阳区妇儿医院供血时,需查验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副本,并保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