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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创建灭蚊先进城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责 任 人:罗招福 张仁森
  4、负责组织开展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和屠宰场环境卫生的检查与整治,督促落实蚊虫的灭杀工作。各项工作于9月31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区经贸局
  责 任 人:张定涛、邱国潮
  5、负责落实中心城区食品生产企业落实生产、加工环节的灭蚊工作。各项工作于9月31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责 任 人:邓永华
  6、负责中心城区粮油生产、经营、收购、储存单位的各项灭蚊措施的落实和灭蚊达标工作。各项工作于9月31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粮食局
  责 任 人:张宝昌
  7、负责组织中心城区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灭蚊活动,督促做好各项灭蚊措施的落实和灭蚊达标工作。各项工作于9月31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区卫生局
  责 任 人:吴锡包、张龙生
  8、负责开展餐饮业、歌舞厅等公共卫生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监督各餐饮业、公共卫生场所落实各项灭蚊措施,对工作不落实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福建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和《龙岩城区除四害暂行管理规定》依法进行处罚。各项工作于9月31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责 任 人:杨俊东、陈荣添
  9、负责中心城区各学校、托幼机构实施统一灭蚊行动,清理蚊虫孳生地,有效控制蚊虫密度。各项工作于9月31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区教育局
  责 任 人:朱瑞虹、王信南
  10、负责龙岩汽车站范围内(包括出租店面)实施统一灭蚊行动,清理蚊虫孳生地,有效控制蚊虫密度。各项工作于9月31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龙岩市交通局
  责 任 人:林炘能
  11、负责龙岩火车站范围内(包括出租店面)实施统一灭蚊行动,清理蚊虫孳生地,有效控制蚊虫密度。各项工作于9月31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南昌铁路局龙岩车务段、龙岩市铁路建设办公室
  责 任 人:陈阳钦、江经政
  12、负责市政污水管道以及污水处理厂的灭蚊工作。各项工作于9月31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龙津净水有限责任公司
  责 任 人:陈向农
  13、负责对物业公司管理的社区灭蚊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项工作于9月31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房地产管理局
  责 任 人:吴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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