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部门要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放在第一位,尤其是卫生、农业、水务、市政、环保、工商、交通等部门要按县爱卫会委员部门的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充分动员基层单位和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全面搞好城乡环境卫生的集中清理和综合整治。
在城乡环境卫生的整治上,要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08〕130号)精神,以点带面、综合治理。对居民区、学校、餐饮单位、公共场所要保持经常性清理和管理;对城乡结合部、公路周边、车站(码头)、农贸市场、旅游景区等要集中力量彻底整治;对生活污水的排放,各种垃圾的收集、转运和处理要实施全程监管,防止乱排水、乱堆放,确保全县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明显改观,在农村要结合新农村建设,继续开展“三坚持、三消除”活动,逐步实现村容整洁的目标。
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上,各级要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和《
重庆市预防和控制四害管理规定》,认真巩固春夏季灭鼠成果,扎实开展灭蟑螂和灭蚊蝇活动,定期组织四害密度监测工作,确保重要地域、重点场所和行业的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控制性标准,防止病媒生物引发传染病。
在饮水管理和农村环境改造上,要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水源,加强城镇供水水质安全监管,推进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建设,搞好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和灾后毁损供水工程的修复与重建。要大力推广农村卫生厕所,推进改厕和沼气池建设,抓好人畜粪便管理和无害化处理,防止由此引发的各类疾病。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与加强传染病防治摆到当前卫生工作的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好做到早筹划、早部署、早落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县爱卫办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督导检查工作落实;县政府督查室将对全县爱国卫生运动与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通报有关情况。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