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冀政办函〔2008〕18号 2008年6月19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河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08〕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办〔2007〕8号)精神,制定河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为主要载体,以村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以充分发挥基层民主作用为动力,逐步建立筹补结合、多方投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
基本原则:一是民主决策,筹补结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河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政策,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筹资筹劳为前提,政府给予奖励补助,政府投入和村民出资出劳相结合,共同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二是村民受益,注重实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考虑村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受能力,优先建设村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注重项目的实际效果。三是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搞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总体规划,在全面推开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选择工作基础较好、村“两委”班子得力、群众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积极性高的村重点推进,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四是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筹资筹劳项目的谋划、方案的制定、村民议事表决过程、筹资筹劳和奖补资金的使用管理、项目的预算和决算等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自觉接受村民监督。
二、财政奖补范围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