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调整领导分工,审批授权到位。按照法律主体不变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行政许可工作由各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分管领导原则上应到窗口现场办公,无法到现场办公的,应采取充分授权的方式,由行政许可处负责人直接负责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切实做到“既能受理、也能办理”,独立运行。
4.配齐配强进中心人员。各部门对进驻中心的工作人员要按照“配优、配强”的要求进行选派。行政许可(审批)处负责人必须为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工作人员应是业务骨干。
5.处理好行政许可与日常监管的关系。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后,要妥善处理行政许可(审批)与行政监管的关系,在注重行政许可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行政监管工作,推动行政许可行为的不断规范。
五、实施步骤
“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按照“宣传发动,方案制定、报批,正式实施”等阶段推进。具体时间从8月上旬起至9月底结束。
1.宣传发动阶段(8月15日前)。市政府召开会议,作动员、部署。各有关部门根据总体部署和要求进行广泛宣传、统一思想。
2.方案制定、报批阶段(8月16日-9月20日)。各有关部门在宣传发动、调查梳理行政许可项目和职能的基础上,制定“两集中、两到位”实施方案,并将职能、人员归并后拟设定的行政许可处方案,报市编办批准。
3.正式实施阶段(9月21日开始)。各有关部门根据市编办批复 ,组建行政许可处,行政许可处成建制进驻市民服务中心,正式实施“两集中、两到位”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实施“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行政职能部门要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工作要求,确保落实到位。
2.明确责任分工。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市法制局负责对部门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运行流程进行审核、把关;市编办负责指导和帮助各部门做好内部职能的调整和处室整合;市民服务中心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落实及各分中心相关工作的指导。
3.强化督促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制定严格的监管措施,建立相应的督查办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乱作为、不作为的部门和人员,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市(区)参照本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