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国家税务局、郑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国税“商业发票”地税“刮刮有奖发票”二次摇奖活动的公告
为把我市“有奖发票”活动引向深入,进一步加大以票控税力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使各种经济成份在公平税负的前提下有序、合法、公平竞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郑州市人民政府决定由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国家税务局、郑州市地方税务局联合组织,在全市开展《河南省郑州市商业发票》和《河南省郑州市商业定额发票》(以下简称国税“商业发票”)、《河南省郑州市文化体育、娱乐、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以下简称地税“刮刮有奖定额发票”)二次摇奖活动。本次活动由郑州市人民政府主办,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国家税务局、郑州市地方税务局承办。活动将于2008年8月下旬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票二次摇奖活动的参加条件
(一)参加二次摇奖活动的发票必须是个人消费取得的合法有效且已开具的国税“商业发票”、地税“刮刮有奖定额发票”。
(二)国税“商业发票”、地税“刮刮有奖定额发票”的开具必须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
二十三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的规定填开。
(三)国税“商业发票”的开具发票日期必须是2008年5月1日后。
二、参加二次摇奖的发票的登记方式
(一)国税“商业发票”。消费者持国税“商业发票”,拨打0371-1606666,根据语音提示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金额等相关信息。
(二)地税“刮刮有奖定额发票”。
1、消费者持印制有防伪密码、条形码的地税“刮刮有奖定额发票”,可拨打0371-12366-2,或登录郑州市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www.hazz-l-tax.gov.cn/),按照语音提示或页面提示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密码、验证码等相关信息。
2、消费者持未印制防伪密码、条形码的地税“刮刮有奖定额发票”,可到税务机关指定的地点登记发票信息和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