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流动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2008]1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流动稽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八月八日
新乡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流动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全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以下简称治超)工作力度,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确保治超流动稽查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豫政办〔2008〕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治超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交通安全、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以维护路产路权、确保公路完好畅通为目标,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结合我市治超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促进我市治超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建立治超长效机制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治超流动稽查工作的领导,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新乡市道路运输治超流动稽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庆贵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杜英语市纠风办主任
王茂营市公安局副局长
蔡胜林市交通局副局长
刘宝贵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张庆祥市纠风办副主任
王中全市交巡警支队勤务科科长
刘耀军市交通局运输科科长
李新友市治超办科长
赵庆祯市治超办科长
刘 军市公路管理局路政支队队长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检查和监督全市治超流动稽查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治超办,联系电话:3523370,3523325。
办公室 主 任:蔡胜林(兼)
办公室副主任:刘宝贵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张庆祥市纠风办副主任
范锡波市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
张林方市高等级公路管理处副处长
联络员:张宪义市治超办科员
黄学斌市治超办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设三个小组负责治超流动稽查的各项日常工作:
1.组织指挥组:
赵庆祯市治超办科长
负责治超流动稽查工作的组织开展和指挥协调等。
2.协调保障组:
刘耀军市交通局运输科科长
刘军市公路管理局路政支队队长
负责治超流动稽查工作的车辆保障、经费保障、部门协调、人员调派、拟制计划等。
3.督导检查组:
李新友市治超办科长
高有景市公路管理局路政支队书记
张宪义市治超办科员
负责治超流动稽查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三、流动稽查工作任务
在经市政府批准的区域和路段内进行稽查,查处重点线路及地点的超限超载车辆,重点对55吨以上大型运输车辆以及恶意囤集、堵站、集结闯岗、绕行超限超载检测站等违法现象依法进行查处和治理,以超限检测站为框架、以流动稽查为延伸管理,完善治超布局,缩小治超盲区。
四、流动执法职责
(一)交通路政人员负责引导超限超载车辆到流动治超检测点接受检测称重,对经检测超载车辆和未办理超限运输许可证件的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超限运输车辆采取就地卸货并依法给予处罚。
(二)公安交警人员负责指挥超限超载车辆接受检测,维持交通、治安秩序,对绕岗、闯岗、逃岗、集结过岗和故意堵塞交通及谩骂、殴打、围攻治超执法人员的不法分子及带车人进行打击。
(三)纠风部门负责对各单位执法人员在流动稽查工作中的执法行为和行业作风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行业不正之风及违纪违规等行为。
五、执法工作程序和方法
(一)工作程序
1.治超流动稽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执法时间、区域和路段,通知各部门人员组成联合稽查组,开展治超流动稽查行动。
2.执法人员按规定整齐着装,佩带检查证件,携带有关执法文件、执法文书等,在指定时间、地点集合后,进入流动执法点,并按有关规定设置警示装置,做好检查工作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