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人工影响天气、防雷、防汛抗旱、灾害救助等防范应对气象灾害的专业队伍、专家队伍和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学校、医院、车站、体育场(馆)、商场、高速公路等公共场所和易燃易爆等重点部位要明确气象灾害应急联系人,确保能够及时准确地接收和传达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组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要建立乡村气象灾害防御信息员队伍,及时传递预警信息,帮助群众做好防灾避灾工作。要定期开展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应急救援队伍整体素质。
五、认真落实气象灾害防御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组织管理体系。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建立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日常管理机构设在当地气象部门,主要负责组织拟定当地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气象灾害普查和评估、对重大气象灾害防御建设项目进行论证等。各气象灾害防御组织管理机构要建立相应的运行机制,使气象灾害防御组织管理工作经常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逐步加大气象灾害防御资金的投入力度。要发挥各级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人工影响天气、防雷安全、应急指挥、灾害救助及防灾减灾工程等重大项目的投入。
(三)切实加强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各级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领导机构要认真履行综合协调职责,进一步完善气象、农业、水利、教育、信息、通信管理、公安、民政、国土资源、建设、交通、卫生、环保、林业、安全生产监管、畜牧、旅游等有关部门互联互通的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协调联动,相互配合,真正形成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不断增强防灾减灾的合力,积极推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四)大力开展全民防灾宣传教育。要加强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利用气象、教育、媒体等资源,加大气象科普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力度,向全社会深入宣传和普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与技能,加强对全社会尤其是对农民、中小学生防灾避灾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做好相关科学解释和说明工作,增强公众抵御各类气象灾害的信心,大力提高全民防范、抗险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八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