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
(漯政[2008]6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豫政〔2007〕74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市地处南北气候过渡带,气象灾害种类多、频率高、局地性强、危害重,暴雨(雪)、雷电、干旱、大风、冰雹、大雾、高温热浪、低温冻害等气象灾害时有发生,由气象灾害引发的洪水、内涝、农林病虫害等也相当严重。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暖影响,我市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更加频繁,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损失不断加大,应对气候变化、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实现“两个率先”、建设富强漯河和谐漯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气象防灾基础,加快各级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切实增强对各类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综合防御、应急处置和救助能力,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水平。
二、全面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工作
(一)编制并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结合当地气象灾害特点,深入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和风险评估,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和风险区划,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抓紧编制本级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防御规划,并逐年安排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在建设规划编制及项目立项中要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气候变化对重要设施和工程项目的不利影响。
(二)构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要在现有的气象监测站网基础上,结合我市气象灾害防御的迫切需求,大力加强城市、农村以及重要防汛区域的专业气象观测网建设,重点做好城市积涝自动监测站、乡镇自动气象站和土壤墒情自动监测网建设,切实提高气象灾害综合监测能力。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护上述监测站网的探测环境,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代表性。要建立和完善市、县、乡镇三级气象灾害预警体系,建设不同气象灾种的预警业务系统,完善可视化、人机交互气象灾害预警平台,重点加强暴雨、暴雪、大雾等气象灾害的精细化预报及雷电、冰雹、龙卷风等强对流天气预警,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报的准确率、时效性。要认真做好气象灾害的影响分析,增强防御针对性。要加快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应急系统建设,建立市、县两级移动气象台,完善现场应急指挥系统,切实增加对多种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应急气象服务,提高保障能力。
(三)不断强化气象灾害防御基础。各县区政府要针对我市暴雨、洪涝、干旱、雷电、大雾等多发、损失加重的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完善有关防范措施。要加强防御重大自然灾害的控制性工程建设,积极完善城市排水设施、防护林、紧急避难场所等防范气象灾害的基础设施;要进一步加强防洪工程及抗旱设施建设,逐步完善防汛抗旱体系,加密、更新人工影响天气火力网,确保有效发挥防灾减灾的作用。要按照国家规定的防雷标准和设计、施工规范,在各类建筑物(含构筑物)安装防雷装置,并加强定期检测。要加强农村地区的防雷安全工作,积极组织对学校、敬老院等场所的防雷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避免或减少雷击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