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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征收(用)农村集体土地青苗各类经济作物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规定的通知


  注:葡萄为非标准水泥棚架式种植的,按赔偿标准的5-7折进行补偿。未列入表中的其它果木经评估确定补偿价格。

  附件2:
  竹类补偿标准及常规密度

品 种

价 格

备 注

毛竹

6000-7500元/亩

每亩500株以上

3000-5000元/亩

每亩200-500株

10-15元/株

每亩200株以下

食用笋竹

15元/平方米

包括:雷竹(乌竹)、角竹、哺鸡竹

7元/平方米

包括:淡竹、小满竹、龙子竹、金竹等

非食用笋竹

5元/平方米

 



  附件3:
  桑园、茶园补偿标准

品种

园龄(年)

价格(元/亩)

桑园

 1-3 (未成园)

3000-5000

4-5 (成园)

5000-8000

≥6 (成园)

8000-10000

茶园

 1-3 (未成园)

4000-6000

4-5 (成园)

6000-9000

≥6 (成园)

9000-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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