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2008年度市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绩效管理指标考核表
项
目 | 年度工作目标及考评标准 | 组织考评单位 |
业
务
工
作
实
绩
60
分 | 由被评估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突出“海西”发展大局和市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市政府分解的年度工作任务和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为重点,设定能够体现部门职能、能够反映当年本部门工作绩效的一级指标10项,并根据所设置的一级指标,制定相应的年度工作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必须有工作数量、质量、进度和预期效果等具体要求。
《2008年度三明市人民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方案》确定的市政府绩效指标责任单位要做好市政府绩效指标与本单位工作绩效指标的衔接,并抓好落实,确保实现或超额实现市政府绩效指标。市政府绩效指标未实现目标值的,市评估时将参照省上的扣分分值予以扣分(如因省、市评估时间差而未能进行相应扣分的,则在下年度评估结果中予以相应扣分)。 | 由市绩效办
牵头、市直
有关单位配
合组织评估
小组进行考
核评估 |
行
政
能
力
建
设
40
分 | 一、科学民主行政(10分)
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决策规则和程序,完善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听证和跟踪反馈、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实行透明行政。
1、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民主集中制度。未建立的扣1分;未执行的发现1起扣1分;发现1起违反科学民主决策规定办理事项的扣1分,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一起扣2分。
2、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审议制、依申请公开和点题制度,实现与三明市政府门户网站链接,及时全面地公开信息。未落实制度的扣1分;未链接门户网站的扣1分;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及时的扣1分;政务公开内容重点不突出、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公开的扣1分。
(本项累计扣分不超过7分)
| 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务公开办
|
二、依法行政(10分)
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相关配套制度,行政决策、行政处罚合法、适当,建立和严格实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1、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导致不良后果的发现1起扣1分。
2、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报送备案,并依法公布。未依法报备的发现1起扣0.5分;经审查发现内容不合法的,1件扣1分。
3、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需进行合法性论证。未进行合法性论证导致不良后果的1起扣1分。
4、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被撤销、变更或被确认违法等,1件扣1分;
5、在行政执法检查中被发现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1件扣1分。
(本项累计扣分不超过7分) | 市政府法制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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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效行政(10分)
机关管理各项制度健全,工作运转规范有序。建立必要的特事特办应急处理机制,各项工作限时办结,特别是对公文办理、公文运转、跨部门的文件会签要有明确的时限要求。抓好电子政务建设,实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建立和完善各项应急状况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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