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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会花城建设及绿化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实行统一规划

  坚持高标准规划,把握城市园林景观建设理念,体现城市文化品位,突出区域特色。根据市区街道绿化景观综合整治改造工程实施意见,由市园林局组织设计单位对城市主要道路、主要节点、“六片区”、“两条线”、立交桥、沿街围栏提出规划设计方案,对居住小区、单位庭院绿化美化提质提出规划设计导则。区管主要道路、节点、公园美化工程设计方案,每一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绿化美化提质方案,由各区园林主管部门组织提出,经由市园林局成立的规划方案专家组审定后实施,确保每一改造提质项目达标。

  (三)坚持标准建设

  按照体现“匠心”、突出特色、打造精品的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建设,按照标准进行施工,项目要经得起推敲。在地形处理、配材选用、树种选择、色彩搭配、种植细节、养护管理等方面处处体现精品意识,全面达到设计要求。对花城建设项目要进行严格的验收,对不达标的项目要限期整改,评出优质工程和示范项目(选用植物品种见附件5)。

  (四)强化养护管理

  按照绿地养护分工,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花城建设项目后期的养护管理工作,依据《园林绿化管理技术标准》,适时进行绿化浇水、施肥、修剪和病虫害防治,管护标准达到该地段养护级别。新建绿地通过验收后,建设单位养护期内要纳入市统一绿化检查范畴,保证花城建设取得明显实效。

  (五)广泛宣传动员

  花城建设需要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各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花城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成果,使之成为各级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共同关心、积极参与的活动。同时,要发挥媒体的舆论和监督作用,充分报道花城建设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事例,敦促后进单位迎头赶上,促进花城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

  附件:1.省会花城建设及绿化提升工程领导小组

  2.居住小区、单位庭院绿地规划设计导则

  3.石家庄市园林植物分类应用指南

  4.省会花城建设推荐植物名录

  附件1:
省会花城建设及绿化提升工程领导小组

  组长:
  冀纯堂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

  王大虎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

  杨智勇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英波    市园林局局长

  王瑞生    市建设局局长

  崔金刚    市城管局局长

  王晓临    市规划局局长

  李和平    市财政局局长

  张聪     长安区区长

  黄朝庆    桥东区区长

  刘月照    桥西区区长

  蒋文红    新华区区委书记、区长

  赵宏魁    裕华区区委书记、区长

  赵栓文    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园林局,办公室主任由李英波同志担任,马中林、曹梦林、杨建秋、赵同法、田利颖同志任副主任,成员由市内五区、高新区主管区长和各局主管局长组成。

  附件2:
居住小区单位庭院绿地规划设计导则

1 总则

  1.1 为进一步提高石家庄市居住小区、单位庭院绿地的景观水平,充分发挥绿地的综合效能,营造清新、舒适、优美的居住、工作环境,指导各区正确把握居住小区、单位庭院绿地美化提质设计理念、原则和方法,依据有关技术标准,特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规范性引用文件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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