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行统一规划
坚持高标准规划,把握城市园林景观建设理念,体现城市文化品位,突出区域特色。根据市区街道绿化景观综合整治改造工程实施意见,由市园林局组织设计单位对城市主要道路、主要节点、“六片区”、“两条线”、立交桥、沿街围栏提出规划设计方案,对居住小区、单位庭院绿化美化提质提出规划设计导则。区管主要道路、节点、公园美化工程设计方案,每一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绿化美化提质方案,由各区园林主管部门组织提出,经由市园林局成立的规划方案专家组审定后实施,确保每一改造提质项目达标。
(三)坚持标准建设
按照体现“匠心”、突出特色、打造精品的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建设,按照标准进行施工,项目要经得起推敲。在地形处理、配材选用、树种选择、色彩搭配、种植细节、养护管理等方面处处体现精品意识,全面达到设计要求。对花城建设项目要进行严格的验收,对不达标的项目要限期整改,评出优质工程和示范项目(选用植物品种见附件5)。
(四)强化养护管理
按照绿地养护分工,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花城建设项目后期的养护管理工作,依据《园林绿化管理技术标准》,适时进行绿化浇水、施肥、修剪和病虫害防治,管护标准达到该地段养护级别。新建绿地通过验收后,建设单位养护期内要纳入市统一绿化检查范畴,保证花城建设取得明显实效。
(五)广泛宣传动员
花城建设需要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各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花城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成果,使之成为各级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共同关心、积极参与的活动。同时,要发挥媒体的舆论和监督作用,充分报道花城建设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事例,敦促后进单位迎头赶上,促进花城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
附件:1.省会花城建设及绿化提升工程领导小组
2.居住小区、单位庭院绿地规划设计导则
3.石家庄市园林植物分类应用指南
4.省会花城建设推荐植物名录
附件1:
省会花城建设及绿化提升工程领导小组
组长:
冀纯堂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
王大虎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
杨智勇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英波 市园林局局长
王瑞生 市建设局局长
崔金刚 市城管局局长
王晓临 市规划局局长
李和平 市财政局局长
张聪 长安区区长
黄朝庆 桥东区区长
刘月照 桥西区区长
蒋文红 新华区区委书记、区长
赵宏魁 裕华区区委书记、区长
赵栓文 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园林局,办公室主任由李英波同志担任,马中林、曹梦林、杨建秋、赵同法、田利颖同志任副主任,成员由市内五区、高新区主管区长和各局主管局长组成。
附件2:
居住小区单位庭院绿地规划设计导则
1 总则
1.1 为进一步提高石家庄市居住小区、单位庭院绿地的景观水平,充分发挥绿地的综合效能,营造清新、舒适、优美的居住、工作环境,指导各区正确把握居住小区、单位庭院绿地美化提质设计理念、原则和方法,依据有关技术标准,特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规范性引用文件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