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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全省危险化学品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情况的通报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全省危险化学品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在湘及省属企业: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我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危险化学品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并对相关市州危险化学品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  专项行动的基本情况

  6月23日至7月10日,我局组织开展了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督查暨专项执法行动,派出三个专项行动小组,分别对怀化市通道县、靖州县、新晃县、沅陵县、洪江区、常德市澧县、石门县、桃源县、鼎城区、汉寿县、德山开发区、株洲醴陵市12个县市区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督察,现场查看了14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家化工企业、6家加油站、1家加气站,排查安全隐患126条,直接立案两起,下达执法文书18份,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套,责令停止生产2家,罚款80万元,指定当地市安全监管部门立案管辖案件6起,罚款141万元。

  这次专项行动抽调了大批业务骨干和技术专家参与,严格按照事先制定的专项行动方案进行,专业性强,标准统一,重点明确,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二、  各地开展危险化学品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情况

  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认真贯彻国家总局和省局通知精神,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成立了专门领导机构,制定方案,结合实际,创新督查方式,整合力量,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积极深入组织开展了专项行动,超额完成了“各市州督查不少于1/3的县(市、区),各县(市、区)督查不少于1/3乡镇”的硬性覆盖指标,大量安全隐患得到根治,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得到进一步提升,有效促进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共现场检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2035家,查出隐患5560条,当场整改1863条,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9处,隐患整改率达93.88%,下达指令书4503份,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26处,整体搬迁5家,立案45起,罚款320万元整,安全生产整改资金累计投入达6075多万元。

  长沙市安监局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核心,将安全督察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政执法、日常监管有机结合,突出三个方面:一是督促企业建立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治理、监控、销号台帐和制度,自主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久机制;二是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积极指导和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特别是对城区重大危险源存在的隐患,进行积极协调、督办和处理,明确责任和整改期限,确保整改到位,如对曙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动力公司安全间距不足的隐患,多次召开协调会议,研究整改方案,督促企业整改;三是组织集中督察和暗访、执法检查行动,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的方式,在检查工作完成后,集中乡县、乡政府主要领导反馈情况,将违法行为和问题向全市通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全市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执法检查率100%,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996家3107次,下达各类执法文书3547份,查处安全隐患476条,已整改372条,立案并办结9起,罚款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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