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落实鼓励创新政策是培育和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创新型企业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民营经济,自2004年“民营经济腾飞计划”实施以来,全市民营经济发展迅猛,成为全国第五个私营企业总数超过10万家的城市。到2007年底,全市私营企业累计达到12.2万家,个体工商户达26.5万户;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资本达2976亿元。民营科技企业不断壮大,自主创新能力稳步增强,已成为苏州最活跃的经济力量和科技创新的主力军。到2007年底,全市民营科技企业4000家左右,其中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848家;规模以上约为1500家。全市经确认备案的省级民营科技企业达到1581家,约占全省的20%。规模型民营企业、民营科技企业最有条件也最有能力开展自主创新,承担重大创新项目。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引导和推动规模型民营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开展科技创新,通过将落实创新政策和实施各类科技项目的有机结合,大力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的规模型企业,提升优势产业、规模型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努力实现“科技企业规模化,规模企业科技化”。
(三)落实创新政策是转变政府行政管理方法、更好地服务于企业自主创新工作的迫切需要。长期以来,政府部门推进企业科技创新主要依靠组织科技项目、下达科技经费。2006年全市科技创新大会召开以后,各级政府加大了财政科技投入力度,组织实施了一批提升产业科技水平、引导和支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点项目,为推动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相对于庞大的企业群体来说,政府部门主导的计划项目无论是企业覆盖面还是资金支持力度都比较有限。为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转变观念,创新管理方法,综合运用经济、金融等手段推进企业自主创新,把落实创新政策作为科技工作的第一抓手,作为财政、税务部门支持和服务企业创新的重要举措,通过政策的有效落实,最大限度地激发和释放面广量大企业的创新热情。
二、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优化企业自主创新环境,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通过企业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普遍落实,激发企业创新热情,增强企业创新动力,促使企业真正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的主体,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造就大批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企业群,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全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