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落实扶持政策(8月31日前)。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对接收就业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指导用人单位与所招用的灾区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及时处理涉及灾区援助对象的维权案件,严厉查处拖欠、克扣援助对象工资行为,确保援助对象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和其他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四、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援助地震灾区劳动就业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东营市对口援助地震灾区劳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认真研究制定对口援助工作方案,切实抓好落实。各县区工作方案、领导小组人员名单7月22日前报市劳动保障局。
各县区要充分发挥就业联席会议和农民工联席会议的作用,认真解决接收安置就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好。各县区每周一次向市劳动就业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1:东营市对口援助地震灾区劳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王玉君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温龙亭 (市长助理、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张宝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高维忠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李新良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王福军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张增国 (市技术学院副院长)
尚英慧 (东营区副区长)
成希琴 (河口区副区长)
李廷华 (广饶县副县长)
张葆春 (垦利县副县长)
燕浩林 (利津县副县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辛雁冰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东营市对口援助地震灾区劳动就业工作任务分配表
单位
| 市直
| 东营区
| 河口区
| 广饶县
| 垦利县
| 利津县
|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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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