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对口援助地震灾区劳动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OO八年七月十七日 东政办字〔2008〕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东营市对口援助地震灾区劳动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东营市对口援助地震灾区劳动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支援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做好对口援助地震灾区劳动就业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援助对象。援助四川省北川县地震灾区劳动者,特别是零就业家庭和失去土地的农村劳动者实现就业。
二、援助计划。援助时间计划三年。主要为对口援助灾区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岗位,帮助解决劳动力就业问题;提供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为灾区劳动者提高技能素质、实现长期稳定就业创造条件;及时提供其它劳动保障服务。近期通过劳务对接、就近安置等方式,接收50名北川县务工人员来我市就业。
三、近期工作安排
(一)摸底调查,确定援助岗位(7月31日前)。通过与北川县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和我市驻川援助指挥部联系,对受灾人员的生产生活、失业人员、企业停产情况、因地震而致的失地农民、新产生的零就业家庭等进行调查,尽快摸清灾区劳动者的就业状况,建立灾区人力资源信息库,确定重点援助对象,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市直和各县区通过政府提供公益性和企业提供生产经营性岗位,至少分别接收灾区10名或以上人员来我市就业。岗位确定的标准为:用工管理规范,月工资不低于1200元且正常发放,按时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解决食宿问题,符合灾区劳动者现有技能水平。用工单位要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定具体用工协议。各县区接收就业岗位信息7月19日前报市劳动就业办公室(电话:2929209、2929216)。
(二)实施就业援助(8月1日-25日)。由市劳动保障部门牵头组织,各县区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接收单位负责人,携带市情介绍、用工简章、用工协议等相关资料,一并前往北川县,通过县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和我市驻川援助指挥部发布用工信息,召开用工洽谈会,当场签订用工协议。各县区对签订用工协议人员统一组织乘车,护送返回我市,直至送达接收单位,安顿好食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