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品牌集中,打造高端品牌、培育地产品牌。江阳、龙马潭、纳溪区要依托老窖品牌,整合酒业资源,重点扶持发展一批泸州老窖“特许经营”品牌,提升老窖龙头地位。古蔺县要突出郎酒“酱香典范”,彰显“古蔺酱酒”绿色原产、产地唯一的特性,做大、做优、做响“古蔺酱酒”地产品牌,着力打造全国最具特色的酱香型白酒生产基地。
按照动态管理原则,积极推进“小巨人”计划。各区县要充分利用政府良好的促进政策、企业灵活的机制,引导“小巨人”企业走高端白酒、纯粮酿酒之路,壮大优势企业,引进特许(贴牌)项目,实施“大集团战略”,推动“小巨人”企业再上新台阶。
2.向园区集中,打造中国第一个白酒加工配套产业集群。加快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建设,江阳、龙马潭、纳溪区要积极引导、推动酒类企业和配套产业入住园区,提高酒业发展的集中度,加速全市酒业集群化发展进程。按照市政府对入驻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企业的有关政策规定,合江县、叙永县要通过积极的招商引资活动,引进相关酒类企业和配套产业入驻园区。
3.突出“泸州酒”地理标志,打造全国最大的优质原酒生产基地。“泸州酒”地理产品保护标志是政府公共资源,要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标准、强化管理,规范“泸州酒”地理产品保护标志的使用。由市酒类行业协会申请注册“泸州白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严格管理,控制使用,维护泸酒声誉,提升泸州原酒的附加值。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把纯粮酿造酒作为核心竞争力,将泸县和合江县打造成为“全国最大的优质原酒产业大县”和“最具潜力的果酒生产基地”。
4.加强原料基地建设,保障泸酒品质。采用“酿酒企业+基地+协会+农户”和“粮食企业+基地+协会+农户”两种运作模式,抓好优质高产高效红粮栽培模式的研究与推广,提高红粮品质与效益。采取订单种植、提供优质种苗、免费技术指导、最低保护价收购等方式,大力推进40万亩红粮基地建设。
第五章 实施规划的途径和措施加快我市酒类产业发展必须以《中共泸州市委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酒类产业发展的意见》(泸委发〔2007〕18号)为指导,制订和完善工作措施,加快建立健全我市酒类产业发展的支撑体系。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以政府引导为动力,不断完善酒业发展促进机制,营造酒类产业发展良好环境
(一)完善产业促进政策。建立健全酒类产业发展促进政策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加快酒业发展的促进政策,重点加强酒类行业水、电、气等生产要素价格倾斜和扶持,凡涉及酒类行业的行政事业收费,原则上可按收费标准的下限收取;设立酒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各类民间资本加大对酒类产业的投入;合理开展税收筹划,因地制宜用好、用活国家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积极盘活存量土地,优先保障重点酒类企业发展用地和酒业集中发展区建设用地;实施酒类企业技术创新、科技进步鼓励政策。
(二)优化酒业发展环境。治理和整顿酒类产业发展软环境,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等行政服务制度,增强机关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能;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禁止对龙头企业、酒业集中发展区和“小巨人”企业等重点涉酒企业、园区的乱检查、乱收费和乱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