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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二门诊部获得省级单位离休人员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通知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二门诊部获得省级单位离休人员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通知
(浙劳社医〔2008〕89号)
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二门诊部:
为进一步做好省级单位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工作,方便离休人员就医,经省劳动保障厅审查,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二门诊部获得省级单位离休人员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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