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公布湖州房总建筑设计院等3家企业转正的通知
(建政办发〔2007〕302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省级有关厅、局:
根据建设部《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160号部令)规定,经我厅审查,批准湖州房总建筑设计院等3家企业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暂定级转为正式级别,特此通知。
浙江省建设厅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批准转正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资质等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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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湖州房总建筑设计院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有效期至200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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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象山意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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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杭州中川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建筑装饰专项工程设计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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