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策教育培训
在全州范围内广泛开展水土保持科普教育、技能教育、法制教育、警示教育和生态理念教育,研究建立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深入持久地开展国策教育培训工作。加快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科技示范园区、水土保持教育基地、水土流失警示教育基地、试验实习基地等多种形式的户外教育基地建设,为长期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提供有力支撑,使水土保持内容进课堂、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农户、进工地,全面提高公众水土保持国策意识。
1、面向中小学生开展水土保持科普教育
每年在州、县(市)重点校园门前设置宣传点,以散发宣传材料的形式,面向中小学生宣传水土保持科普知识和水土流失危害性,培养青少年学生保护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2、面向广大群众开展水土保持技能教育
以刘家峡库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区内的农民群众为主要对象,发放宣传材料,宣传水土保持在改善生产条件、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中的重要作用,提高群众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水土保持防治工程的建设管理水平和科技含量。一是项目区四个县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活动,组织专业技术报务队到项目区,面向广大群众传授水土保持知识和实用技术,促进水保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二是各县(市)要充分利用逢集日群众集中的优势,组织宣传车、制作宣传版面、设置宣传点,采用广播播放水土保持知识和散发宣传材料的方式,深入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三是各县(市)要充分利用宗教活动场地人员密集的优势,通过散发宣传材料,扩大宣传覆盖面。
3、面向领导和项目审批部门开展水土保持法制教育
通过报送水保信息、动态,邀请参加座谈会等形式,向人大、政府部门及项目审批单位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强化水土保持法制观念,从项目的立项阶段注重开发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工作,控制由于项目建设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
4、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水土流失警示教育
各县(市)要在水土流失严重的乡村及重要水源地保护区、生态功能区、地震灾害易发区设置宣传标语、标示标牌等形式,大力开展水土流失警示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的水土流失忧患意识。
5、面向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生态理念教育
要加大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科研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的培训力度,使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建设新理念更好地体现在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施工、建设、管理的全过程。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