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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发放制度的通知

  确定纳入“一本通”制度管理资金范围,应坚持“能纳尽纳”原则。各县(区)应根据自身实际,确定纳入“一本通”发放制度的资金范围。
  (二)建立“一本通”制度的运行模式。
  1.总结近几年来各项财政涉农补贴存折发放的经验,整合农户基础信息资源,建立起覆盖所有涉农补贴对象的“一户一折一号”的“一本通”账户体系。
  2.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数据比对,打通涉农补贴数据与农信社账务系统的数据接口,实现涉农补贴农户信息和补贴数据的传送。
  3.涉农补贴资金通过数据接口实现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农户“一本通”存折。
  三、建立“一本通”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权责不变,分工协作。在各项涉农补贴资金渠道不变、资金管理权限不变、补贴政策不变、部门职责不变的前提下,各相关职能部门明确分工,加强合作,建立健全部门分工责任制。
  (二)规范透明,方便高效。从农户基础信息的整合到资金的最终发放,整个操作流程坚持公开公正、规范透明。所有流程全部实行电子信息化管理,提高效率,方便农户。
  (三)封闭运行,一本发放。各项涉农补贴资金全部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由财政部门统一在人民银行国库或农村信用社开设涉农补贴专用账户,人民银行国库根据财政部门的拨付指令,将资金拨入涉农补贴资金专户,通过数据接口,由人民银行国库或农村信用社将资金一次性拨入所有农户“一本通”存折账户,发放到农民手中。
  (四)简化手续,全面快捷。金融部门及时沟通,充分利用已有开户信息,简化手续,切实保证“一本通”存折及时快速开设,保证补贴工作需要。
  (五)积极合作,资料互通。各职能部门积极协作,互通信息和资料,制定切实可行的“一本通”方案,保证“一本通”工作顺利进行。
  四、建立“一本通”制度的步骤和方法
  (一)整合农户基础信息。县(区)财政部门根据各类补贴对象特征,协调乡镇财政所、各职能部门,整合各类补贴的农户基础信息资料。乡镇财政所与乡镇农村信用社共同确定各类补贴资金共用的“一户一折一号”的农户基础信息,保证开户需要。对于民政优抚补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特殊需求对象,可以满足“一补贴对象一折”的开户要求。
  (二)批量开设“一本通”存折。鉴于普通活期储蓄存折换发“一本通”存折存在较大难度,农信社系统要为所有农户重新开设“一本通”存折。报经人民银行同意,农信社根据整合后的农户基础信息,简化手续,批量开立“一本通”账户。乡镇财政所与农信社完成账户信息“一本通”管理系统单机版录入核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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