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政府残工委制订的《上海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总体实施方案(2007-2010年)》的通知


  77.开展“残疾人事业成果及宣传图片进社区、进校园”、“人道主义进校园”等宣传活动,倡导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营造和谐友爱的社会环境。

  78.将“扶残助残”列入本市构建和谐社区的任务目标,列入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小区)、文明村镇、文明示范标志区等精神文明创建项目的评选标准中,并逐步纳入上海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范围。

  79.在大、中、小学中继续加强人道主义、平等与责任、自强与助残教育。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和“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等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形成规模。

  80.推出反映残疾人事业的图书、音像制品、公益广告,强化直接面向残疾人,服务残疾人事业的书刊杂志的宣传。
  (十四)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目标

  81.市、区县、街道(乡镇)都建有符合《城市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开展康复训练、职业培训、就业指导、盲人按摩、文体娱乐活动、用品用具供应等服务。进一步完善市、区县和街道(乡镇)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建立区、街道(乡镇)智障人士“阳光之家”、“阳光工场”的长效管理机制。
  (十五)信息化建设工作目标

  82.利用现有的各种网络资源,实现残联系统的三级网络全覆盖,确保新增机构网络的互联互通,为各类信息化系统应用提供基础设施保障。

  83.完善残疾人服务和管理信息系统,在现有各子系统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残联业务的网络化管理全覆盖。通过与劳动保障、民政、卫生等各部门的信息共享,提供各类业务的信息化服务,提升对残疾人的服务管理能力。

  84.通过与市相关部门、区县已有地理信息资源的共享,完善残联地理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实现全市残疾人服务网点、无障碍设施的信息化管理,为残疾人提供各类查询服务,方便残疾人出行。

  85.充分利用已有的远程教育平台,完善市、区县两级远程教学体系,为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提供远程教学服务。

  86.加强市残联门户网站建设,提高“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和公众参与”的服务能力,逐步从信息发布向信息交互与事务处理拓展,提供更多在线办事事项。实现网站的信息无障碍标准改造,为盲人提供便捷的信息浏览服务,并在全市各主要政府网站逐步推广。
  三、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7年)市政府与中残联、市政府与各区县政府分别签订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任务书。
  (二)全面实施阶段(2007年-2008年)研究确定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总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方案,各区县政府研究确定本区县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创建工作。2008年下半年起,市政府残工委对申报达标区县进行初验并提出整改意见。
  (三)整改完善阶段(2009年)各区县根据市政府残工委初验提出的初步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完善,并准备迎接国务院残工委和中残联对全市创建工作的检查验收。
  (四)验收阶段(2010年)中残联对本市创建工作开展验收。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