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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电力公司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附件:2008年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计划

  安徽省经济委员会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电力公司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
  2008年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计划

序号

创建单位

所辖市

计划验收时间

备 注

1

繁昌县

芜湖市

2008年10-11月

 

2

当涂县

马鞍山

2008年10-11月

 

3

青阳县

池州市

2009年1季度

 

4

天长市

滁州市

2009年2季度

 

5

绩溪、广德县

宣城市

2009年2季度

确保完成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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