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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关于推进我省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区)建设的意见

  3、认定基地。评估通过后,省经委将下文授予“安徽省××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区)”称号并授牌。
  4、重点扶持。凡认定为省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区)的,省经委将对农产品加工业企业在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电力能源、交通运输、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项目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5、动态管理。省经委对省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区)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组织一次验审,未通过验审的将予以摘牌。

  附件:安徽省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区)申请表(试行)

  二〇〇八年七月九日

  附件:
  安徽省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区)申请表

  基地(区)名称

  申报单位

  填表时间

  制表单位:安徽省经济委员会

基地(区)名称:

基地(区)所在地: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基地(区)负责人:            基地面积:

基地(区)管理机构

上一年度基本情

产区内优势农产品名称及产量(吨):

农产品加工业企业数:      占基地(区)内企业总数比例:

农产品加工业年销售收入(亿元):

占基地(区)内总销售收入的比例(%):

农产品加工业利税总额(万元):

农产品加工增值率(%):     二次以上加工的产品比例(%):

主要行业、企业情况及产品:

基地(区)基础设施情况:

基地(区)发展规划简介:

申报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级工业经济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级工业经济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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