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认定基地。评估通过后,省经委将下文授予“安徽省××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区)”称号并授牌。
4、重点扶持。凡认定为省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区)的,省经委将对农产品加工业企业在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电力能源、交通运输、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项目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5、动态管理。省经委对省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区)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组织一次验审,未通过验审的将予以摘牌。
附件:安徽省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区)申请表(试行)
二〇〇八年七月九日
附件:
安徽省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区)申请表
基地(区)名称
申报单位
填表时间
制表单位:安徽省经济委员会
基地(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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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区)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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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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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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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区)负责人: 基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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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区)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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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度基本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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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区内优势农产品名称及产量(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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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加工业企业数: 占基地(区)内企业总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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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加工业年销售收入(亿元):
占基地(区)内总销售收入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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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加工业利税总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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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加工增值率(%): 二次以上加工的产品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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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行业、企业情况及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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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区)基础设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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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区)发展规划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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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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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级工业经济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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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工业经济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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