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要针对我市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对城乡公共场所特别是居民临时安置点的环境卫生管理,引导群众自觉爱护市政公用设施和绿地花木,保持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要增添垃圾收集容器、临时公厕或移动式公厕等基本环卫设施,落实卫生保洁人员责任,加大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转力度,加强防疫消杀工作,防止因环境污染而引发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二、依法科学防治各类传染病
要坚持预防为主方针,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要以肠道传染病、自然疫源性和虫媒传染病为重点,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工作,严格执行法定传染病网络直报制度,增强对非法定传染病疫情的敏感性。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完善防控救治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要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基层和中小学校以及托幼机构,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并以县为主,对患者实行就地诊断、就地治疗和就地康复,确保及时救治,有效阻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同时要加强医院感染控制,防止疫情通过医院扩散。
要全面加强卫生监督工作,强化对餐饮单位、公共场所、副食品销售门店、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确保群众饮食卫生安全,防止食源性传染病发生。要加强对集贸市场的综合监管,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管好活禽宰杀区和垃圾、污水、公厕等部位卫生,防止污染和发生疫情。要加强对环境污染状况的监测调查,科学部署并开展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防疫消杀活动,指导基层单位全方位开展消毒消杀和灭蚊蝇、灭鼠活动,切断疾病传播途径,积极主动防控各类传染病。
三、扎实推进各类卫生创建活动
各县区、各部门要依托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镇村创建活动,积极主动的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金台、渭滨、陈仓三区和园林环卫、综合执法、公安、城建、交通、工商、卫生、民政、房管等部门,要以我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为契机,对照新修订的《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做好长效管理,突出抓好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管理、市容综合管理、集贸市场和便民摊群点以及“五小”行业规范化管理等常态管理工作。要加大城市卫生监督检查力度,落实评比制度,严格环境卫生目标责任制基础管理,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卫生面貌,为市民健康提供基本保障。
各县区要以巩固提升卫生县城创建成果为抓手,抓好县城卫生管理,消除环境污染,防止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千阳、凤翔和凤县,要完善国家卫生县城各项管理制度,完善长效机制。其他县要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活动为抓手,巩固提升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麟游县年内建成国家卫生县城,扶风县年内完成国家卫生县城申报和调研指导。要以卫生镇村创建为载体,突出抓好农村改水改厕工作,不断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要加强改水项目前期的水源水质监测调查,确保水质达标。要以金台、渭滨、陈仓、扶风、陇县、麟游、太白7县区1万座农村改厕项目为基础,加大县区自主性改厕步伐。要结合农村生态家园、文明家园建设,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广泛清除“四害”孳生地,防止因环境因素导致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