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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局等部门关于在市区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开展“讲文明、树新风、争当文明使者”主题系列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五)开办宣传报道专栏,加强宣传报道。
  一是搜集整理近年来行业中的典型人物、好人好事,在新闻媒体上开办专栏进行宣传报道。
  二是将《南通市出租汽车车容车貌标准》、《南通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规范》、《南通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治安防范手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手册、出租汽车驾驶员礼仪常识、主题活动主要内容等编成小册子,发放到每一位出租车驾驶员手中。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
  1.全行业动员。举办“讲文明、树新风、争当文明使者”主题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动员大会,部署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
  2.企业动员。各企业内部召开会议,进行广泛宣传动员,使客运出租汽车行业每一名从业人员明确活动的意义、内容和目的,做到全员参与。利用黑板报、电台、企业简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讲文明、树新风、争当文明使者”的活动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
  1.加强市场监管,强化车站等窗口地段的源头管理。及时有效查处车容车貌差、经营行为不规范、超速行驶、酒后驾车、违停、急停、猛拐等违章经营行为。对检查出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并在全行业中进行通报。
  2.强化客运企业源头管理,建立出租车车容车貌检查考核制度,各出租汽车公司每天安排人员在座椅套清洗点进行现场管理。
  3.建立客运出租汽车从业人员服务质量投诉召回制度。对被投诉的从业人员公司要立即召回、处理。
  4.聘请行风监督员、测评员,组织明查暗访,征求出租车服务意见,对暗访出的问题要及时通报,落实整改。
  5.组织开展乘客满意度测评,每半年在媒体上公布测评结果和存在问题。
  6.修改制定《南通市客运出租汽车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签订《南通市客运出租汽车企业质量信誉责任书》,落实管理制度、要求、奖惩措施。
  7.建立活动检查、点评制度。为扎实有效地推进活动的开展,各客运出租汽车企业要按照通知精神,认真组织所属从业人员开展活动,每月10日前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活动的开展情况。活动领导小组应定期对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对阶段性工作进行点评,不断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总结表彰阶段
  1.各客运出租汽车企业活动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评出百名“服务竞赛优胜者”、“十佳服务明星”和“竞赛活动组织优胜单位”。企业推荐上报“服务竞赛优胜者”和“十佳服务明星”事迹材料,由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评选,报活动领导小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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