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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07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07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大劳发〔2008〕116号)


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07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劳社发[2008]43号)及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大连市统计局《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现将2007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2008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通知如下:

  一、2007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7494元,月平均工资2291元;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1816元,月平均工资为2651元。

  二、2007年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8230 元,月平均工资为2353元。

  三、2008社保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年记账利率为3.22%。即:2001年6月30日前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按3.22%计算年息。

  附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表。

  二○○八年七月七日

  附件: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表

2008年度缴费月份

2001年6月30日前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记账利率

1

0.0027

2

0.0054

3

0.0080

4

0.0107

5

0.0134

6

0.0161

7

0.0188

8

0.0215

9

0.0241

10

0.0268

11

0.0295

12

0.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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