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水表、管道及相关设施的改造范围和管理维护由供水部门负责,其中水龙头由居民用户自行负责。
(五)居民用户应积极支持和配合城区供水“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工作。对暂未实施改造的无表户,由城市供水部门与住户协商,按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计收水费。
(六)实施城区供水“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工作的单位,以及所涉及的房产、物价、信访、消协等部门,应积极向用户做好宣传解释和疏导工作,进行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努力提供优质服务。
四、技术要求
(一)对已设“一户多表”的居民住宅,必须按“一户一表、水表出户”的形式进行改造,将原有多块计量水表改造为一只计量水表。
(二)已建住宅“一户一表,水表出户”的改造,可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形式,有条件的应尽可能采用统一的改造形式。安装要美观,不得妨碍住户通行,满足防冻及日常抄表和维护要求。
(三)供水计量水表必须采用经过市质量技术监督(计量检定)部门强制检定合格的产品,纳入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管理范围。逐步推行水表户外自动抄表计费新技术。
(四)科学选用合适材料,水管管材、配件及附属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原则上必须采用PPR管材进行施工,禁止使用钢管进行施工。
(五)在改造过程中,如管道及附属设施暴露在外,应按国务院《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采取有效保温措施。
(六)已建住宅“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后,楼房物业管理部门必须做好楼梯通道的防寒保温,包括单元门、楼道窗户玻璃及时修补完善,其中弃管楼房由市房产局负责。
(七)对于成套住宅户内施工方案及水管进户穿墙孔的位置,改造施工单位在经房屋安全部门鉴定的前提下,可征询住户意见,尽可能满足住户要求。
(八)入户室内上水管线施工要尊重用户意见,影响管线施工的装饰及设施由用户自行拆除和恢复。
五、改造资金的筹集
(一)推行城市供水“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所需费用,按照政府、供水行业部门、受益用户共同分担的原则,各方共同努力,促进此项工作的开展。
(二)市政府对此项工作给予政策扶持,凡城市供水“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工程涉及道路施工、绿地占用及穿越有关市政设施的,其挖掘费、占用费等行政性规费予以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