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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集中治理外挂车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要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以人为本,政务公开,执法公平,对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越权行政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建立联动机制。集中治理外挂车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问题,通报情况,推进工作。各地治理外挂 车辆工作领导机构要向社会公布治理工作的政策依据、监督咨询电话;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明确专门处室和专人负责治理外挂车辆工作的日常联系,加强部门沟通,实行信息共享。
  (四)加强队伍管理。治理车辆外挂执法人员要熟悉掌握治理车辆外挂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原则、方法、措施等,确保执法程序和依据的合法性、规范性和统一性。要加强执法队伍的管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出示执法证件,严格执法,文明服务。
  (五)建立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各地在治理外挂车辆工作中出现以下情况的要及时上报州治理外挂车辆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及时做出处理。
  1.集体上访人数超过20人以上的,要在第一时间上报。
  2.聚众闹事导致交通中断的,要在1小时内上报。
  3.发生暴力事件的,要在第一时间上报。
  4.发生其它重大情况的。
  对不按规定上报,擅自隐瞒事实真相的,将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六)建立督查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建立治理车辆外挂工作责任制,车辆外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县治理情况每月开展一次督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各县政府也要强化对本县治理外挂车辆工作的日常督查,确保治理外挂车辆工作扎实推进。

  附件:
文山州集中治理外挂车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光海  州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王占明  州交通局局长
  成 员:
  曹 勇  州交通局副局长
  赵保钢  州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吴昆文  州财政局副局长
  米正昌  州工商局副局长
  丁 勇  州国税局副局长
  王会成  州地税局副局长
  张春林  州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朱金龙  文山征稽处处长
  侯 明  州运政处处长
  吴 刚  文山县委常委、副县长
  陈永明  砚山县委常委、副县长
  杨安凤  西畴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张传德  麻栗坡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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