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七批认定和第一、二批监测合格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
(阜政办发[2008]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按照我市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评审标准及评审要求,在自主申报、逐级审查、实事求是的基础上,本着扶持为主、龙头带动、区分行业产业的原则,经专家评审委员会综合考察、评审,认定辽宁三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企业为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以上7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待遇,同时按照优胜劣汰原则,对7家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接受运行监测管理。
根据《阜新市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规定,对第一批、第二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进行了监测,阜新市植物油厂等8家企业监测合格,继续享受有关扶持政策。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培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落实有关扶持政策,帮助企业解决运行中的问题,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推动龙头企业的发展。
附件:1.阜新市第七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2.监测合格的第一、二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二○○八年七月四日
附件1:
阜新市第七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辽宁三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阜新芳山谷物开发经营部
阜新市鑫港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阜蒙县金利隆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彰武县添宇油脂有限责任公司
阜新沃田肥业有限公司
阜新市绿鲜原肉驴食品有限公司
附件2:
监测合格的第一、二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阜新市植物油厂(第一批)
阜新市新邱区东大油脂厂(第二批)
※阜新天照金草业发展有限公司(第一批)
※阜新根本农业科技扶贫有限公司(第二批)
阜新丰侨兔肉制品有限公司(第一批)
阜新钜成花卉有限公司(第一批)
阜新北方毛革有限公司(第一批)
※辽宁森氏华侨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