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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年度造林实绩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年度造林实绩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潍政办字〔2008〕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潍坊市年度造林实绩核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ΟΟ八年五月五日

  潍坊市年度造林实绩核查工作方案

  为搞好年度造林实绩核查工作,加快推进国土绿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全市林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森林法》、《全国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办法》、《山东省年度造林实绩核查办法》、全市年度《国土绿化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经济工作及社会事业发展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核查内容

  (一)内业内容及要求。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备齐如下资料:市、县两级下达的任务分配文件;年度造林实施方案;造林自查报告(同时准备电子版);年度造林分布1:50000地形图;到乡镇、村庄、小班的造林实绩自查表(同时准备电子版)。各乡镇要备齐如下资料:乡镇年度造林实施方案;年度造林分布1:10000地形图;造林小班卡片、逐小班造林作业设计。

  自查情况要到村庄、到小班,以乡镇为单位上图上表,确保图表卡一致;小班划分要在一村范围内按权属、位置、林种、树种、立地条件等有关标准确定,小班图要据实正确勾绘,确保图上面积、形状与实地一致;完整填写小班卡片;每个小班均须具有造林作业设计;所有资料保存完整,档案设施完善,归档正确。

  (二)外业内容。主要核查年度成片造林、新建农田林网完成情况;核查市委、市政府《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经济工作及社会事业发展考核办法》所提要求的落实情况;重点核查造林成活率、核实率。

  二、造林年度划分

  核查上一年度10月1日以后,至当年9月30日前的造林实绩。

  三、核查技术要求

  成片造林必须两行以上,连续面积1亩以上;新建农田林网面积一般200-300亩,最大不超过400亩,且林带连续断带不超过20米;成活率85%以上为合格造林面积;造林密度符合有关造林技术规程要求;用GPS对抽查小班定位,用测绳、GPS等实地测量小班面积。上报面积低于核实面积5%以内,或核实面积超过上报面积的,认可原上报面积;对未统计到自查表、缺少小班卡片和未勾绘到1:10000地形图上的绿化面积,不予核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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