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来宾市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政发〔2008〕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华侨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来宾市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
来宾市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中小企业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07〕17号),实施来宾市“工业强市” 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全市中小企业的发展,推进全市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现就加快全市中小企业的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撤地建市以来,我市中小企业发展较快,推动了工业经济发展、扩大了就业、增加了财政税收、维护了社会稳定。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市中小企业的发展仍然存在总量少、企业规模小、品种不多、产业层次低等问题。当前正值北部湾经济开发的大好时机,抓住广西北部湾经济发展规划实施的机遇,加快来宾中小企业的发展,刻不容缓。因此,我们必须提高认识,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达成共识,充分认识到加快中小企业发展是实现“工业强市”战略目标,是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重要途经,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来宾具有重大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市场为导向,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为核心,以增加经济总量和优化产业结构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中小企业的若干意见》,加大改革创新、技术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的力度,加快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努力开创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新局面。
(三)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到2012年, 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及企业竞争力、技术创新能力明显提升;产品结构加快升级,行业发展更趋合理;力争在制糖业、冶炼业、电力业、茧丝绸业、农产品加工业等优势行业中取得更大发展;形成一批特色鲜明、成长性好、实力强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