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
(梧政办发[2008]128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梧州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七月九日
梧州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为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下称《药品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促进《
药品管理法》的贯彻落实,市政府决定于7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自查自纠工作。根据市人大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我市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的情况,查找在贯彻执行《
药品管理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维护群众的用药安全。
二、工作时间和范围
工作时间:7月10日至20日。
责任单位:我市各级政府;《药品管理法》的行政主体和相关监管部门;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三、工作内容
(一)我市各级政府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的基本情况。
1.落实药品安全工作责任的情况;
2.政府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或常务会议研究药品安全问题情况;药品安全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与其他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考核的情况。
(二)药品监管部门基本工作情况。
1.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
2.药品监管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3.药品监管执法装备配置情况;
4.《
药品管理法》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