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8〕1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派出机构:
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0级地震灾情后,市委、政府迅速反应,紧急动员,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抗震救灾工作,在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向地震灾区捐赠活动的同时,认真查找我市在突发性公共事件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并对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加强预案的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全市的应急管理能力。
一、加强应急管理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和制度。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各县(市)区要成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要建立和完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县(市)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定期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行为的,依法追究责任。建立应急工作检查与督查制度,确保应急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快各类预案编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对照《银川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银政发〔2005〕148号),结合当前形势和我市实际,按照职责和责任分工,认真梳理本部门、本单位预案编制情况,尽快制定、修订和完善专项预案及保障计划。各部门、各单位要在今年7月30日前,完成所有专项应急预案和保障计划(见附录)的编制任务,报送市应急管理办公室(行政中心1506房间)审核备案。对未能按期完成编制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强化公共安全监管,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普查和监控机制,全面掌握本行业、本地区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公共卫生、动植物疫情疫病、环境污染、群体性上访等各种风险隐患情况。对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隐患,要组织力量限期治理。认真做好预警报告和快速处置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市应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