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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农村新合作新网络工程的通知


  4、汇聚信息流,服务新农村。

  整合农牧、商务、供销等涉农部门在农村建立的各种农村流通信息站点,使农村流通骨干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家店等共同参与并对接,以“银川市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网”为平台,以县(市)区信息化管理机构和乡、村信息站(点)为基础,以各级信息员为支撑,农牧、商务、供销等涉农部门按照分工分别做好农产品、农村日用消费品、农资等各种农村流通信息服务工作,达到既分工明确、又信息共享,实现市、县、乡、村四级一体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最终使农村商贸物流信息与自治区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对接,实现全区农村市场信息、经营信息、服务信息共享的信息网络。

  四、细化目标,分步实施

  第一阶段(2008年5月到12月):选定龙头企业,开展试点工作阶段。2008年5月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制定实施方案;2008年6月至12月,确定1-2个县区为实施“三新工程”试点,全市确定两批农村现代流通骨干企业给予扶持。具体计划是:

  (一)培育6个农业生产资料配送企业(市供销社1个,贺兰县2个、永宁县1个,灵武市2个),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改造建设农资配送中心6个(贺兰县2个,兴庆区1个,永宁县1个,灵武市2个),建设改造农资农家店200个(永宁县50个,贺兰县50个,灵武市50个,兴庆区20个,金风区15个,西夏区15个),农资商品配送率达到70%。

  (二)培育2个日用消费品配送企业(贺兰县1个,永宁县1个),改造建设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2个(贺兰县1个,永宁县1个),建设改造日用消费品农家店200个(永宁县50个,贺兰县50个,灵武市50个,兴庆区20个,金凤区15个,西夏区15个),日用消费品配送率达到40%。

  (三)扶持培育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农产品流通企业3个,扶持农副产品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农村专业合作组织20个,培育农产品批发市场2个(在各县(市)区择优确定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产品批发市场)。

  (四)出台《银川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重新规划布局,改造规范再生资源交易市场2个(西夏区1个,兴庆区1个),社区回收站点17个;规范乡镇、村再生资源回收网点10个。

  (五)依托银川市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农村物流信息栏目,在农村流通企业、经营网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信息站点100个,培训信息员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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