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农村新合作新网络工程的通知
(银政发〔2008〕1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新农村新合作新网络工程推进和深化农村市场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08]49号)精神,结合我市《关于加快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现就实施新农村新合作新网络工程,推进和深化农村市场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以下简称“三新工程”),加快推进我市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实施“三新工程”重要性的认识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市农村商品流通呈现出多形式、多层次的发展格局,农村市场日益活跃、规模不断扩大。农村商品流通业的发展,对引导生产、促进消费、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农村市场体系不完善、基础设施陈旧、手段落后、组织化程度低,流通企业规模偏小、现代化水平不高等问题仍然存在,农村商品流通不畅,买难卖难问题时有发生,假冒伪劣商品和过期食品在农村市场不时出现,还不能够适应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为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农村基础实施建设,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加快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好“三农”问题,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目标,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保障农民生产、生活消费便捷、高效、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二、明确发展目标和方向
把实施新农村新合作新网络工程和深化农村市场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同加快我市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相结合,以骨干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科技特派员为主体,整合农村流通领域的社会资源和扶持项目,运用现代流通方式,构建实物流、人才流、资金流、信息流、及物流网络、信息网络、资金网络“四流”“三网络”的农村流通服务体系。从2008年到2010年,以自治区确定的“三新工程”实施企业及我市确定的骨干企业和流通组织为“三新工程”和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的实施主体,通过对全市27个乡镇,274个行政村现有农资和日用品流通企业、商业网点,农产品流通企业(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网点进行扶持、培育、改造、规范,按照“三新工程”和我市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的要求,构建我市“四流”“三网络”的农村流通服务体系。“三新工程”和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目标为:在全市培育6个农资配送骨干企业,改造建设7个农资配送中心,300个农资农家店,连锁配送网络覆盖全市所有乡镇和行政村,配送率达到80%以上;培育3个日用品配送企业,改造建设3个日用品配送中心,300个日用品农家店,覆盖全市所有乡镇和行政村,日用品配送率达到50%以上;扶持培育4个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流通企业,培育2个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提升60个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整顿、规范3个再生资源交易市场,30个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在农村流通企业、配送中心、农家店、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信息站点200个,培训信息员200个;筛选乡镇科技特派员200个。形成龙头企业+配送中心+乡村农家店+农村信息服务点的经营体系,构建“城乡协调、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功能完善、信息共享、诚信和谐、安全放心”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