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防范出口收汇风险。积极推动企业为开拓新兴市场、巩固欧美等传统市场和实施“走出去”战略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降低其经营及投资风险。
八、健全“两反一保”工作机制。加强对企业、行业组织应对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贸易壁垒等工作的服务和指导。加强公平贸易培训工作,加快完善对外贸易预警体系。
九、大力发展国际服务贸易。支持服务外包业务发展,推动服务外包企业和培训机构开展业务人才培训;支持服务外包企业购置新设备和进行国际通行的资质认证。支持文化艺术、出版影视等企业参加境外国际展(博)览会,鼓励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艺术、影视动漫产品出口。
十、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收汇核销单试点。加快退税单证审核审批进度。进一步整合征退税衔接工作内容和流程,简化有关手续,加快审核进度。
十一、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各类商业银行要加大对外贸出口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外汇贷款投放力度,继续开展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等金融产品业务。积极拓展外贸企业贸易融资渠道,扩大出口押汇、出口保付代理业务、出口商业发票融资。
十二、调整外汇管理手续。简化进口货到付汇项下付汇手续,提高进口付汇效率。开展异地付汇集中备案改革,简化企业付汇手续。积极采用科技手段全面推进出口收汇核销无纸化进程。开展大型外贸企业集团公司内部外汇资金统一运用试点,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十三、打造通关优质环境。着力在完善电子口岸,加强大通关协作,创新监管模式,推进通关整体流程改革上下功夫,努力推进口岸通关提速增效。进一步深化、推广“5+2”天和24小时预约通关工作制、绿色通道、“提前申报、落地验放”、“多点报检报关,口岸放行”以及电子申报系统等监管模式。
十四、切实加强对外贸工作的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外贸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对外贸工作的领导和政策协调,抓好各项政策的落实。各涉外部门要加强协调,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积极研究制定出台相关措施。各级政府要认真研究本地区外贸发展情况,按照“保稳定,调结构”的要求,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全省外贸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