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外贸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
(浙政办发〔2008〕45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加快优化我省外贸结构,确保稳定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外贸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当前,随着国际经济形势变化,我省外贸出口面临的国内外市场不确定因素增加,外贸企业受人民币升值、原材料和劳动力成本上涨、资金成本提高以及出口退税率调整等因素影响,生产成本大幅提高,传统产业利润明显下降,国际竞争力减弱。剔除人民币汇率变化和出口提价因素,我省外贸出口实际增长水平回落较大。保持外贸稳定健康发展,是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条件。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危机感和使命感,加快优化外贸结构,努力实现全省外贸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大财政对外经贸发展的扶持力度。从2008年1月1日起,省级财政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各地对外贸易发展,调整外经贸结构,确保全省外贸出口稳定增长。
三、加快出口商品结构调整。积极推动外贸企业实施“科技兴贸”战略,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和机电产品研发项目。努力提升出口农产品质量和档次,鼓励农产品出口企业建立质量可追溯体系和开展境外宣传推广。
四、加强出口品牌建设。加强出口品牌培育和宣传工作,支持外贸企业争创国家级和省级出口品牌。鼓励外贸企业设立境外自主品牌专营店、研发或售后服务机构,重点支持企业以并购等方式获取国际知名品牌。
五、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业开展各类国际标准认证和境外商标注册,支持企业参加境外展(博)览会和境内重点区域性国际展(博)览会,推动企业开展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建设、境外设立营销网点或生产加工企业、境外工程承包、资源开发和劳务合作,着力打造自主国际会展平台。
六、支持欠发达地区开放型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2005〕22号),加大支持欠发达地区调整外经贸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力度,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