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7.1.1 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的协调机制
  市、县(区)地震、科技、民政、农牧、教育、文化、出版、广播电视、新闻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公众的防震减灾科学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使公众树立科学的灾害观。
  7.1.2 向社会公布地震应急预案信息
  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最大限度公布地震应急预案信息,宣传和解释地震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地震应急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的地震应急意识,提高民众的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7.2 培训
  各级政府要定期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救援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业务知识及技能的培训。
  7.3 演习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行业、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习。
  7.4 监督检查
  经市人民政府授权,由市地震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对《平凉市地震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应急措施到位。

8 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8.1 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们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以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当我市发生有感地震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时,市地震局收集震情与社情,提出震情趋势判断意见,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督导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做好保持社会稳定工作。当县(区)城市和乡镇地区发生有感地震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时,所在县(区)人民政府督导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做好保持社会稳定工作,并将应急情况及时报市人民政府。
  8.2 矿震和水库诱发地震速报
  当发生ML3.0级以上矿震或水库诱发地震时,当省地震局监测中心在30分钟内完成地震参数的精确测定后,发生地震的县(区)地震部门立即向省地震局震情值班室询问地震参数并向市地震局电话速报。市地震局收集震情与灾情,开展应急工作。
  8.3 平息地震谣言
  当我市辖区内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市地震局派出工作组调查谣言起因,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做好宣传工作;市人民政府要督导谣言发生地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平息地震谣言,并将应急情况及时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并抄送省地震局。
  8.4 特殊时期戒备
  在重大政治、经济和社会活动期间,市地震局进行应急戒备。要强化震情值班、地震监测、震情会商等工作,确定统一的宣传口径,并将  应急戒备情况适时上报市人民政府。
  8.5 邻近地区震灾应对
  地震发生在邻近地区,但对我市造成震灾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时,根据初步判定的震灾损失或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的响应级别。

9 附则

  9.1 名词术语、缩写语和编码的定义与说明
  次生灾害:地震造成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火灾、爆炸、瘟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以及水灾、泥石流和滑坡等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对居民生产和生活的严重影响。
  生命线设施:指电力、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油系统以及通信、交通、广播电视等城市公用设施。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震动及地震地质灾害、地震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房屋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物品等破坏引起的经济损失,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置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文物古迹和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场地和文物古迹破坏不折算为经济损失,只描述破坏状态。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描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