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意见的通知

  四、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
  (六)全面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贯彻落实《辽宁省工伤保险条例》。继续实施“平安计划”,扩大农民工工伤保险覆盖面。煤矿、非煤矿山、建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加工等行业实现全部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着力推进餐饮、住宿、服务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完善工伤保险政策和标准体系。切实加强工伤保险的基础管理,简化办理程序,完善农民工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待遇补偿等政策。做好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努力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落实待遇补偿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大力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
  (七)继续扩大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范围。抓好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落实工作,以农民工集中的大中城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制造业、建筑业等为重点,继续实施专项扩面行动。积极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缴费、待遇、管理办法。各市要尽快出台农民工参保办法。研究探索餐饮业农民工参保的政策。研究解决农民工流动时医疗保险关系接续问题、农民工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衔接问题、农民工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问题,保障农民工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待遇。
  (八)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探索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要开展农民工参保专项行动,组织业务培训,宣传有关政策,为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做好准备。待国家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制定出台后,及时制定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五、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
  (九)积极推进农民工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措施。按照《公安部关于试行人口流出地公安机关派驻民警协管流动人口警务模式的通知》要求,在经济比较发达和流动人口数量较多的地区试行由人口流出地公安机关派驻民警到流入地公安机关,协助管理本地流出人口的警务模式。继续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指导已统一城乡户口登记管理制度的地区进一步完善配套改革政策。
  (十)切实加强农民工维权服务工作。聘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农民工维权监督员,对政府的农民工工作和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举报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行为。发挥省市县三级法律援助中心作用,加大法律援助中心对涉及农民工案件的援助力度。发挥各级工会在农民工维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强化工会维权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把农民工维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通过专项行动、日常监察、及时受理举报案件等措施,把农民工维权工作做实做好。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