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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卫生厅关于继续做好派遣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卫生监督队伍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工作的意见

贵州省卫生厅关于继续做好派遣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卫生监督队伍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工作的意见
(黔卫发电〔2008〕58号)


各市(州、地)卫生局,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大地震以来,全省卫生系统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号召以及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并根据卫生部的安排,从5月14日起已陆续派出21支、330人次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队伍赴四川眉山、仁寿、彭州、广汉等地开展抗震救灾工作。截止5月27日,救治伤员累计1791人、防疫消杀累计1385440平米、卫生宣教累计61755人、心理干预累计10939人、食品卫生监督服务点累计419个、饮用水监督服务点累计2281个,贵阳市疾控中心两名队员和部队战士一起成功救出了一名受困196小时的老太太,受到当地人民群众和党政及有关部门领导的高度赞扬。

  当前,抗震救灾形势依然严峻,对灾区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灾区卫生防疫任务十分繁重,全省卫生系统要继续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社会主义大协作精神和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作风,以对抗震救灾的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向灾区人民送温暖、送爱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及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的意见》(卫发明电〔2008〕62号),继续、有效、有序地开展支援四川抗震救灾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做好长期支援灾区的准备。结合支援前方的工作实际,现对继续做好派遣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队伍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继续加强对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工作的领导。各地、各单位要继续按照贵州省卫生厅党组、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全力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黔卫党发〔2008〕35号)的要求,认真检查部署,已准备好的各预备队要继续保持支援灾区高昂的精神状态,检查和完善人员、技术、车辆、物资的准备,保证人员、技术和服务质量,听从省卫生厅的统一调遣,一有命令,立即奔赴前方。

  二、积极配合当地党政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各支援队伍到达支援目的地后,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与当地医疗机构和有关人员密切配合,服从调遣和工作安排,努力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和提出工作建议,深入灾区乡镇、行政村和灾民安置点开展工作。紧紧依靠当地人民群众,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全力做好灾区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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