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做好2008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帮助外出务工农民转移就业,促进我市城乡平等就业,根据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实际,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一)各区镇要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要切实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提高到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三亚协调发展及尽快在全省实现“领先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率先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高度加以认识,把它列入区、镇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切实把它当作解决民生问题,推进我市城乡建设的重要工作加以组织和实施。要进一步强化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扎扎实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努力营造转移就业致富的浓厚社会舆论氛围。从2月22日开始,即将进入一年一度的“春风2008”就业援助活动阶段。各区镇务必要积极配合,严密组织,严格落实各项行动方案。在此基础上要本着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为目的,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建立长效的宣传发动运行机制,确保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三)要严格各项数据的统计上报制度,切实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台帐和转移培训台帐的登记工作落到实处。2007年,我市对各区镇转移就业台帐的建立和完善进行了部署和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情况并不乐观,大部分区镇转移就业台帐建立工作尚未完善。因此,今年各区镇仍要继续努力,扎实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台帐的建立完善和登记统计工作,尤其是转移就业台帐的建立工作。要本着对群众负责的态度,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登记、统计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大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从而适应市场用工的需求。要进一步加强对外出务工农民就业技能的培训工作,在培训的手段和质量上要有一个“质”的飞跃,使参加培训农民在有限的时间内最大限度地获得技能的提升。各“阳光工程”定点培训机构要不断增强师资力量,改善培训条件,瞄准市场需求,提升培训质量,按质、按量完成各自承担的培训任务。在确保就业率的前提下,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要根据市场的需求,大力开展“订单工”培训,确保培训后的就业率稳步提高。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阳光工程”是政府开展的“民心工程”,是使农民增收的“富民工程”,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是我市在全省实现 “领先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率先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途径。各区镇及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紧密配合,努力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扎扎实实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为构筑“和谐三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