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驾驶人的自律管理,各村(居)委会、社区、交通运输企业要组建机动车安全协作小组。安全协作小组在辖区安全协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定期对驾驶人开展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安全协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行业特点,加强驾驶人的自律管理。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齐抓共管运行机制。市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分工明确、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运行机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交通安全责任,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督促各有关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组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部署的贯彻和实施工作,并定期向上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本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公安机关要加大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超载、超速、无牌无证车辆、报废车辆上路行驶、酒后驾驶,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各类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交通部门要加大路政、运政巡查力度,及时查处和打击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并积极做好道路维护保养和危险路段的整改工作;
运管部门要加大对非法客运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客运市场秩序;
农机部门要严格农用车牌证发放管理工作,加强对等外路、乡村道路及机耕道上拖拉机违法行为的查纠,协助公安交警部门整治农机违章,杜绝农用拖拉机载客营运;
工商部门要协同公安、交通、城建部门加强对道路非法占道经营行为的查处;
教育部门要重点加强对校车的管理和中小学生乘车教育,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监察部门、安全监督部门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单位,要严肃追究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其他成员单位和职能部门、各街办(乡镇)要按照各自所承担的职责,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强化日常管理,确保各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落实。
(二)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实行县(市、区)领导包街办(乡镇)、包交通主干道,街办(乡镇)干部包村,村(居)委会干部包机动车辆、包路段、包驾驶人的包保责任制。将路段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将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管理责任落实到单位、村(居)委会,形成市、县(市区)、街办(乡镇)、村(居)委会四级联动的格局,一级对一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