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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残工委关于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慈善总会:积极争取各类社会公益慈善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参与创建活动,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负责慈善复明手术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核拨。
  红十字会:做好国内外单位及个人为支持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捐款、捐物的接收,落实符合手术的患者。
  定点医院:组织安排病员初检、筛查,完成白内障患者的手术治疗和术后护理等工作。保证人工晶状体植入率达到90%以上;术后最佳矫正视力≥0.3的患者达到90%以上;无严重并发症发生;术后随访率达到90%以上。
  四、资金筹集和管理
  (一)经费来源。
  1.财政预算安排;
  2.上级专项补助经费;
  3.慈善筹集资金;
  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5.其他经费。
  (二)经费补助标准。
  1.对农村“五保”、城镇“三无”对象及城乡低保对象中的白内障手术适应患者实行全额手术补助,由民政部门负责审核和资金拨付。
  2.持证残疾人中的白内障手术适应患者,由残联负责审核和资金拨付。
  3.与慈善总会冠名基金合作的白内障手术适应患者,由慈善总会负责审核和资金拨付。
  4.享受医保政策的白内障手术适应患者的手术费,按相关规定报销。
  (三)经费监督与管理。
  白内障复明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工作安排
  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准备阶段(2008年4月-2008年5月)。组织有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广泛深入地开展白内障患者筛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辖区白内障患者数量及分布,努力做到不留死角。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6月-2010年6月)。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业务培训、病源筛查、复明手术等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7月-2010年8月)。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自查,并向省、市报请验收。市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创建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四)总结表彰阶段(2010年9月)。市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工作领导小组对市、县(市、区)创建情况进行总结表彰,组织开展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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