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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加强危桥改造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加强危桥改造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苏交质〔2008〕17号)


各市交通局,厅公路局,江苏润扬大桥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长江第二大桥有限责任公司:

  危桥改造工程技术要求高、管理难度大,为切实加强危桥改造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桥梁工程使用寿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危桥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意识,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做好危桥改造工程各项质量管理工作。

  二、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建设程序,要按照规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严格实行合同管理;对符合《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的项目要向质监机构办理质量监督申请;通过施工许可后认真实施建设工作,要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和质量创优指导意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落实,确保工程质量;要重视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从项目立项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都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建立完善的工程质量档案。

  三、设计单位要建立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过程质量控制,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优化设计,提高设计质量,对工程设计质量负责;设计文件必须编制规范,依据资料完整,方案论证充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要求,消除差、错、碰、漏现象;设计单位应及时提交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对重要危桥改造工程项目,设计单位应加强现场服务,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解决施工中设计的有关问题。

  四、施工单位必须按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承担相应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严格按照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和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组织施工;要加强施工现场项目部建设工作,尤其是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配足、配齐有关管理、技术力量;要建立、完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和完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要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认真组织方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质量保证措施和应急措施,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必须责任到人;工程项目完工后应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的技术档案,试验成果及有关资料;严禁将中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转包和违规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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